包头市司法局关于招募高校法律援助志愿者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严格遵照司法部、中央文明办《法律援助志愿者管理办法》及中央社会工作部、教育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高校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司法通〔2024〕50 号)文件要求,鼓励引导高校师生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进一步壮大法律援助志愿服务队伍,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包头市司法局拟面向包头市内高等院校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一)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包括:法学专业;具备法律知识的社会学、社会工作、心理学、特殊教育等相关专业;通晓特殊语种、手语的其他专业人员。
二、招募条件
(一)政治素养良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志愿精神坚定:认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热心公益事业,具备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奉献意识。
(三)职业情怀浓厚:热爱法律援助事业,秉持公平正义理念,愿意为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四)综合能力过硬:具备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服从工作安排,恪守志愿服务职业道德。
(五)时间精力充足:能合理统筹学业、工作与志愿服务,保证参与培训、案件办理及公益活动的必要时间。
(六)基本条件达标: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开展志愿服务的身心条件。
三、服务内容
(一)专业法律服务:为经济困难公民及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等服务;在市司法局统一调度下,协助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开展案件辅助工作,参与案件代理、出庭应诉、文书整理、结案归档等全流程事务。
(二)特色便民服务:为受援人提供外语、少数民族语言翻译、心理疏导等服务;为残疾受援人提供盲文、手语翻译等无障碍服务中国政府网。
(三)法律援助宣传推广:结合“3・5 学雷锋日”“12・5 国际志愿者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和“法援惠民生”专项活动,利用寒暑假、节假日等课余时间,参与法律援助宣传、法治教育普及等公益活动。
(四)校园法律援助:接受高校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为师生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申请收转、法律文书代拟、矛盾纠纷化解等服务,助力平安校园、法治校园建设。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方式:即日起至2026年6月5日个人自愿报名并填写《包头市高校法律援助志愿者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在报名截止日前将填写完毕的《登记表》(一式两份)书面提交所在学校法律援助工作站或法学院相关部门。
(二)报名初审:由高校负责在校师生报名的初审工作,6月15日前将报名人员情况汇总(附件1:包头市高校法律援助志愿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高校法律援助志愿者信息统计表)报至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
(三)资格复审:市司法局对报名人员开展资格复审,确定拟入选志愿者名单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向社会公布,同步将入选志愿者名单反馈至各高校。6月25日前各高校组织入选法律援助志愿者统一填报《法律援助志愿者注册登记表》,并登录全国志愿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注册。
联系人:唐超 0472-2898148 15847211177
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市政务服务大楼包头市司法局506
邮箱:btsflyzzx@163.com
附件:
包头市司法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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