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通知
发文时间: 2023-08-08
资料来源:
各旗县区司法局、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按照《关于印发<包头市关于编制公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3.0版推行柔性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包依法治市办发〔2023〕5号)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梳理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并经中共包头市司法局党组2023年第2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包头市司法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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