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包头市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专家库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材料
一、文件出台背景和相关法律依据
(一)文件出台背景
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正式施行,对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案件办理程序,提高案件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作出了规定。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行为,向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起草了《包头市法律援助案件律师专家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推进落实法律援助人员行为规范、职责履行、法律服务等方面,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和组织保障体系,切实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3.《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
二、政策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从入库具备的条件、申报程序、工作内容、权利义务、移出和退出机制等方面明确了具体工作举措及职责。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规定了申请加入包头市法律援助律师专家库应具备的条件、提交的资料和入库程序等。根据《管理办法》,律师申请加入专家库须经过“自愿报名、律所推荐、市司法局审核、社会公示”程序,在审核阶段,申报律师须提交律师专家库报名审核表、律师身份证复印件、执业证复印件等,无不良记录的录入专家库,并向社会公开专家库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规定了法律援助律师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完成市级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咨询接待、法律服务工作,接受市级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参加相关公益活动、业务培训等。
三是规定了法律援助律师的权利与义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补贴发放标准及不予支付补贴标准按《包头市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四是规定了法律援助律师自愿退出专家库、被清理的情形及程序。市司法局对法律援助专家库试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面向社会选录一定数量的律师补充进入专家库,对不合格、不称职的入库律师及时调整移出专家库。
三、文件实施时间
本管理办法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