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做好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狠抓专业能力提升、作风建设巩固和工作高效落实,加快推进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包头加快建设“两个稀土基地”、全国老工业基地绿色转型创新发展示范地区、黄河“几字弯”都市圈现代化中心城市,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深入实施模范政治机关建设工程
1.全面加强党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制度、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对党忠诚教育、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分层分类提升党员干部政治能力。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融入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创新方式方法宣传宣讲“六句话”的事实和道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完善风险预判防范机制,守好法治宣传传统阵地,强化网站等阵地的建设和管理。
2.持续强化党建引领核心作用。压实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党组(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细机关党建“三级六岗”责任清单。强化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争创2-3个市级坚强堡垒“模范”党支部,堡垒党支部实现全覆盖。加快推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等行业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常态化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组织实施一批突破性、牵引性强的“党建+”行动、党建“书记项目”。
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强化正风肃纪,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落实书记讲党课、廉政谈话等制度,强化以案促改,全年开展不少于2次警示教育。紧盯全体干部“八小时内”公务履职和“八小时外”社交生活,构建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体系。从严从实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落实年轻干部和新任职干部岗前廉政谈话和纪法培训制度。加强对信访举报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的核查。
二、深入实施法治保障能力提升工程
4.推动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完善和创新常态化学习宣传、教育培训机制,统筹推动《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成果纳入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国民和社会教育体系内容。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网络活动。
5.全面抓实法治建设重点工作。统筹抓好《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系统谋划《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落实举措。推动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区、旗、县)工作会议、组织召开年度依法治市(区、旗、县)委员会会议和办公室主任会议,制定全面依法治市年度工作要点,推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领域工作协同发力,做好“十五五”及2026年度工作部署。优化法治考核评价指标,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分解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强化数字化管理与闭环督导。推动法治建设向基层延伸,实施“一地一品”法治实践创新工程。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善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纪检监督等协作配合机制,健全法治督察、行政复议监督、行政执法监督“三位一体”协同机制。
6.实现地方立法提质增效。高质量完成年度立法计划,加快推动出台《包头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包头市城市更新条例》。做好立法意见的征集反馈,增强立法公众参与力度,科学提出2027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建议,系统谋划2027年至2031年五年立法规划。建立立法后评估机制。
7.统筹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推动政府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审查率、纠错率均达到100%。强化合法性审核工作,提高合法性审核队伍专业化水平,探索建立专门领域全流程交叉审核机制。
8.切实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强化基层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依法监督能力。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纠治,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推行“扫码入企”“综合查一次”,科学有效降低检查频次。巩固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通过日常监督、重点监督、专项监督等方式,深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9.提高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强化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能力,审限内结案率保持100%,调解率保持在20%以上。用好风险提示、约谈通报、督查考核等手段,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完善行政复议繁简分流、听取意见、三级审理、全流程调解等制度机制,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开展“复议文书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市县两级复议机构联动,推进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三、深入实施法律服务质效优化工程
10.持续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巩固提升“30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建设,建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提升服务质效,群众满意率保持在99%以上。设立“新就业群体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升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工作实效,扎实推进“法援护苗”、法律援助“安心行动”等专项工作;整合优化基层法律服务资源,健全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规范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团”作用,深化“万名律师进乡村”“万所联万会”活动。
11.推动法律服务业发展壮大。优化律师事务所结构,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分所,争取引进一家综合实力强的全国知名律师事务所。拓展存证、司法辅助、尽职调查、纠纷调解等公证业务领域,培养金融、知识产权、物业等多领域专职公证员。对涉及服务保障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的84项公证服务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开展司法鉴定行业质量提升三年行动,优化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监管,有效降低新发投诉率,从严从快查处违规行为。打造“全流程闭环+智慧赋能”智慧仲裁系统,推动服务效率与规范化水平双提升。
12.全面实施“九五”普法规划。把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作为全民普法首要任务,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制定实施落实“九五”普法规划工作方案。扩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主体范围,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面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市场主体、村(居)民的分层分类法治素养提升行动。深化村(居)“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完成全员轮训。开展“法润鹿城·普法惠民大讲堂”12场,新建改建法治文化阵地3-4个,深入打造“包你懂法”等新媒体普法品牌。做好“12·4”等重大节日、纪念日、法律法规公布施行等重要节点的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1-2个旗县区争创第二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
四、深入实施法治促和谐护稳定工程
13.深化矛盾纠纷化解。深入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行动。全面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推进行专调解组织规范化发展。健全行政调解机制,推动各类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化解。落实《商事调解条例》,推动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以及人民调解员通过常驻、轮驻、随驻等形式,参与市县乡三级综治中心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落实人民调解员分级培训制度,加强乡镇街道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打造一批成效突出、特色鲜明的品牌调解工作室。完成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工作。落实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
14.加强重点人群管控服务力度。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持续加大戒毒人员收治力度,进一步优化“医疗、教育、康复、培训”一体化戒治体系。继续推动戒毒干警参与社区矫正、社戒社康、司法所等工作。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开展“讲政治、强纪律、转作风”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保持刑满释放重点人员衔接率100%,严格落实人户分离人员“双列管”措施,落实重点安置帮教对象“必访、必帮、必控”要求。落实三级查找制度,持续查找去向不明人员。做好对刑满释放人员的走访和安置帮教对象帮扶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提高社区矫正质量。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专业化水平。发挥社区矫正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加强心理矫治。
15.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原则,建立常态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机制,实行问题隐患挂账“整改销号”闭环管理。对局机关办公场所、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法律服务机构等重点单位每季度开展一轮次安全检查。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确保全局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五、深入实施司法行政固本强基工程
16.全面加强司法所工作。坚持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空编即补”,采取招录、聘用、政府购买、千名干警下基层、发展志愿者、选派新执业律师到司法所锻炼等多种方式,不断优化司法所队伍结构。推动司法所参与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工作,落实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要求。深入推进“两所”联动工作机制建设,推动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治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方面深度协作。
17.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年度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计划,坚持分级、分层、精准施训,着力加强政治能力培训、履职能力培训、综合素质培训,实现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参训率、政治轮训覆盖率、数字化培训覆盖率达到100%。抓好各业务领域知识培训,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全面提升专业能力。加大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与轮岗交流。建立干部储备机制,每个层级干部建立储备库。配齐配强直属单位科级领导干部。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树立重品德重才干重担当重实绩重公认的鲜明用人导向。充分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激励作用,不断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通过公开考录(选调)、遴选、比选相结合方式,多渠道引进高学历人才、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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