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21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旗帜鲜明持续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法治政府建设纲要、法治社会建设纲要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行政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践行司法为民、规范刑事执行、队伍教育整顿为着力点,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砥砺奋进,狠抓落实,为我市打造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律支撑、有力法治保障、优质法律服务。
一、坚持政治为魂,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1.强化理论武装,加强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升做到“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等专题培训班,努力在学深悟透弄懂做实上下功夫,并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行动指南。高质量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学习大讲堂等各项学习活动,持之以恒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
2.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全面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年内建成8到10个“最强党支部”。深入落实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全规范全统领三年攻坚任务,着力补短板、促提升,积极推行“两新”党组织党建示范点建设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学习培训,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制定新媒体运行管理办法。
3.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持续整治“四风”问题,落实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开展好“违规违法减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倒查20年工作。
4.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突出铸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绝对”、“五个过硬”、“七种能力”的要求,筑牢思想政治根基,推动优化政治生态,转变纪律作风,提高素质能力,努力锻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司法行政铁军。
5.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的要求,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党史宣传教育,普及党史知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深入机关、深入基层、深入人心。举办好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
二、坚持统筹为重,务实推进依法治市
6.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推动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进一步完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运行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委员会、协调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规则、细则,加强与各协调小组及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统筹整合法治资源,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扎实推进工作落实。深入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和《法治包头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制定《2021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开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督察。制定2021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评价指标。高质量完成自治区依法治区办对我市法治建设考核工作。
7.推进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政府。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认真分析研判法治政府存在的真问题,制定我市实施方案。细化年度工作计划措施和考核评价指标,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坚持以评促建、以考促建,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市政府和各级政府制定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8.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深入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制定我市实施方案,重点抓好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加强权利保护、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等工作,在吸引普通社会成员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全领域全范围广泛进行法治建设、建设理性社会法治文化、推动广泛的社会行为法治自觉等方面下功夫,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
9.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在完善法治乡村建设体系、夯实法治乡村建设基础、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惠民、优化法治乡村建设载体等方面持续发力。会同各地区及市委组织部、团市委等部门分批次对全市“两委”班子成员进行法治培训。积极开展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工作,年内命名一批包头市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
三、坚持实干为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
10.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司法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入驻政务大厅,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推进“互联网+服务”工作,律师注册、年检等工作实现“一网通办”,公证服务、律师服务接入“蒙速办”APP,加强移动端功能建设,实现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办理“掌上办”、“视频办”,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智能化水平。将法律援助列入“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全面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即来即办。做好权责清单梳理,编制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等,聚力流程再造,强化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满意度。
11.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完成年度立法计划任务。开展重点领域立法调研工作。科学编制2022年政府立法计划,拟定2022年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组织市直各部门立法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立法技术专项培训,邀请立法专家讲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立法技术工作规范,充分解决立法草案质量不高、报送程序混乱、不按规定时间节点报送等问题。全面清理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并启动建成包头市全面依法治市专家智库。
12.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按照机构改革“三定方案”确定司法行政机关监督职能,完善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机制和体系,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监督。纵深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快推行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全面推广使用移动执法终端。分批次与主要执法部门联合编制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实施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措施。督促行政执法部门重新梳理优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重点执法领域开展1-2次执法监督检查。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13.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及时报备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反馈上级备案审查意见。通过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平台,做好市直部门和各旗县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和市政府部署,采取定期清理与专项清理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动态清理。
14.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出台《包头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按照“一级政府只设一个行政复议机构”的原则,全面集中市级行政复议职权,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健全行政复议工作机制,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切实发挥行政复议监督职能。成立行政复议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复议咨询专家制度,加强行政行为依据附带审查,健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制度,督促规范执法行为和完善执法依据。提高行政复议决定质量,努力实现复议的实质性纠错功能,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强化市政府《行政应诉工作办法》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具体办法,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和不出庭情况通报制度。
15.强化矛盾纠纷化解。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作用,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路径。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加快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大调解格局。推进律师调解全覆盖,在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普遍设立律师调解室(厅)。加强以案定补机制的落实,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协会作用,加强对调解工作的调研指导。
16.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认真总结“七五”普法,启动“八五”普法工作,制定《包头市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试点工作。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12.4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巡回宣讲及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内法规知识竞赛等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创新普法内容和普法手段,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扩大普法覆盖面,提高普法针对性、有效性。同时,要将普法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突出抓好法治文化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以案普法、专业队伍普法、主流媒体公益普法等重点工作。
17.加强法治思维培育和法治人才培养。抓好“关键少数”,落实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好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旁听法庭庭审活动,下大力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组织开展好国家公职人员网络学法及考试工作。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加强青少年法治实践教育,建设青少年禁毒教育基地。开展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资格认证工作。组织实施好2021年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四、坚持以人为本,提升法律服务质效
18.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包头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实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应驻尽驻”。坚持平台建设和运行管理并重,健全平台运行管理、服务标准和评价考核体系,推进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强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宣传推广,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率、首选率。加强项目化推进,推广“人工智能+法律服务”的新型法律服务供给方式。
19.畅通公民获得法律援助渠道。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院的协调配合,完善工作措施,加强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全面实行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优化律师资源配置,建立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库。认真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第三方“同行评估”,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20.进一步加强公证工作服务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党组《关于加强公证行业党的领导优化公证法律服务的意见》等有关公证改革发展一系列决策部署,加强公证行业党的建设,积极推进公证机构事业单位改革。继续推动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推广公证家事法律服务中心(室)建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加强问题导向,拓展创新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产权保护等领域公证业务。推动线下办证和网上服务协同发展,全部实现网上公证服务。实施年度民生实事计划,推行“基层走访”和“公证延伸”服务。
21.健全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与司法办案工作的衔接,建立完善法检公司四部门司法鉴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司法鉴定准入和监管,健全鉴定人负责制,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成立司法鉴定协会。成立专业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防治以及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提供有力支持。
22.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推动律师行业党的建设高标准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市律师执业结构,注重培养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逐步形成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多种形式并存、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格局。推动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品牌化发展。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年活动。打造“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团”品牌。
23.做好基层法律服务管理指导工作。落实年度考核制度,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和业务培训,落实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全区统一身份认证机制,积极组织参加法律援助和公益法律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律工作者协会建设。
24.保障人民参与和监督司法工作。进一步规范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确保管理和使用相衔接。
五、坚持安全引领,助力建设平安包头
25.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建设,规范执法流程,划定行为红线,建立常态化制度,清理相关规范性文件,汇编工作手册,查摆、整改工作短板,调整和制定社区矫正配套工作细则。全面完成市委政法委社会治理项目书规定任务。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加强市、县(旗、区)两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中心功能,持续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配齐配强执法力量。以监督管理为基础,以教育帮扶为核心,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和融入社会的能力,降低重新犯罪率。加强信息化建设,推进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互通工作平台的建设。强化工作宣传,提高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积极探索加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
26.加强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推动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实体化运行,完善软硬件设施,形成系统完备、脉络清晰、布局科学、运行顺畅的工作格局。全面推开“智慧戒毒所”建设,加快推进执法管理平台、安防指挥平台、远程医疗系统、智能手环的应用部署,抓好数据录入、网络安全等基础性工作。统筹疫情防控和监管安全,确保监管场所绝对安全。持续推动市强戒所二期工程建设。
27.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大对刑释人员的跟踪帮教,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对刑释人员教育帮扶,按规定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救助政策。严格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措施,督导各地按规定标准建立和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过渡安置帮教基地。
28.全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整改提升。抓实抓紧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测评反馈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做好包联小区环境卫生清理整治,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文明意识和文明行为的培育,深入开展文明型机关建设。
29.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着力做好律师参与涉黑涉恶案件辩护代理的管理指导,强化与外省律师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持续加强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扫黑除恶方面的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
六、坚持服务大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30.积极营造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良好氛围。认真落实《包头市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5条意见》和《实施方案》,加强工作调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反馈机制,不断改进和优化具体措施。通过融媒体中心进一步扩大各级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宣传覆盖面,全面形成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31.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针对不特定企业开展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提前向社会公告。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对同一个执法检查对象同步进行多个领域执法检查,坚决避免多头执法,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管”,努力实现平台监管、网络监管、远程监管等非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报送备案的涉企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杜绝错案发生。
32.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法律保障。积极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筹备组建包头市企业破产管理人协会,研究制定破产管理人工作规范,充分发挥我市破产管理人队伍在破产企业接管、财产核定、财产处置、重整方案制定等方面的作用,帮助困难企业有序退出。组建“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资产性质、合同管理、劳动人事管理、企业融资、诉讼与仲裁等方面帮助企业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七、坚持队伍为基,锻造司法行政铁军
33.强化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包头市司法局“担当作为、狠抓落实”三十六条具体措施》,从提升政治站位、改进工作方法、提升素质能力、突出重点任务、强化组织保障、严格纪律监督六个方面,切实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质量。
34.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旗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建设,充分发挥职能。提升基层司法所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落实司法所人员、编制、经费、职级待遇。探索建立司法所工作人民满意度评价指标体系,形成多渠道、多维度的司法所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满意度的评价方法。推进“移动司法所”建设,深入推进4K智能机顶盒和JPAD智能终端的应用,尽快形成全员采集、全员录入、全员应用、全员共享的常态化工作格局。
35.努力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加强人才引进,做好公务员招录工作。利用好“学习强国”、公务员在线学习等“线上”和“学习讲堂”等“线下”学习平台,强化干部能力培养。加强队伍管理,严格程序、规范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编制使用、档案管理、因私出国、干部兼职等工作。持续开展好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和市强戒所警员序列改革工作,打通干部晋升通道。做好工会、妇女、群团、民族、统战和离退休人员工作。
36.抓好信息化应用。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平台建设,加强数据安全、数据共享、网络安全建设,推进法治政府智能化一体平台、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平台、案例库的数据采集录入及应用。
2021年拟召开的全市性会议
以市司法局名义:
1.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
2.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
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名义:
3.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推进会)
4.全市“七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八五”普法启动会议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
5.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6.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
拟印发的文件
以市司法局名义:
1.关于规范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和一般违法行为从轻减轻行政处罚的通知
2.关于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
3.关于建立异地行政执法协助指导的实施意见
4.关于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备通报制度的通知
以市委市政府名义:
5.关于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工作方案
6.包头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7.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的实施方案
8.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的实施方案
9.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的实施方案
10.包头市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11.法治包头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
拟开展的督察检查考核
1.法治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
2.全市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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