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7日   作者:包头市司法局    来源:包头市司法局    【字体: 】   阅读:


为全面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全市涉企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违反规定乱罚款、乱查封、乱收费,违规异地执法、选择性执法、趋利性执法、粗暴执法,违法违规设置或者滥用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滥用行政裁量权、执法标准不一致、“小错重罚”以及不依法免罚、轻罚,不履行执法职责、拖延履行执法职责等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行为。

2.违反规定乱检查,包括违规下达检查指标,将考核考评、预算项目绩效与检查频次、罚款数额挂钩;不具备行政检查资格的单位和人员违规实施行政检查;同一行政检查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实施多项检查未合并进行、实施检查未出示行政执法证、市县不同层级行政检查主体对同一检查对象违规实施重复检查、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对同一检查事项或检查对象进行检查未按规定采取联合检查方式;入企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刻意要求法定代表人到场等。

3.行政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收受钱物等。包括接受相关企业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参加被检查企业提供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由被检查企业支付消费开支或者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强制企业接受指定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以观摩、督导、调研、考察等名义行检查之实等。

二、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

三、线索反映方式

1.通过微信小程序举报:微信扫描二维码填写举报信息。



2.电话投诉举报:请在工作日拨打市级或旗县区举报电话(联系方式附后)。

3.电子邮箱举报:请将相关问题线索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方式附后)。

4.信箱投诉举报:请将相关材料投至包头市司法局举报信箱(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稒阳道56号包头市司法局)。

四、相关工作要求

1.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应当真实、准确,尽可能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图片、录音或视频等证据;倡导提供举报者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市司法局将对线索提供人的信息保密。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受理,已申请行政复议或进入司法程序的相关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受理范围。

3.投诉举报人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举报材料不实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包头市司法局

2025年4月17日

 



附件:市、旗县(区)司法局举报电话、邮箱

序号

地区

电话

邮箱

1

包头市司法局

0472-2898050

btszfjd@126.com

2

昆区司法局

0472-5305355

kqsfjfz@163.com

3

青山区司法局

0472-3616737

btqsyfzqb@163.com

4

东河区司法局

0472-4388870

dhqyfxz@126.com

5

九原区司法局

0472-6939261

jyqsfjfzg@126.com

6

石拐区司法局

0472-8720018

btsgsfj@126.com

7

白云矿区司法局

0472-8518148

baiyunsifaju@163.com

8

固阳县司法局

0472-8128996

gyxfzbgs@163.com

9

土右旗司法局

0472-8888567

tyqfzb533@163.com

10

达茂旗司法局

0472-8422148

dmsfjyfxz@163.com

11

稀土高新区管委会

0472-5255752

xtgxqf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