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拟申报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1日   作者:司法局管理员    来源:包头市司法局    【字体: 】   阅读:

按照司法厅关于推荐参加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评选的通知》要求,我市积极开展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此次推荐评选2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4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一)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基本情况

1.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府东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07年1月1日,备案部门为昆都仑区司法局。2023年4月,获得包头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包头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平台优秀示范点称号。

2.包头市东河区南门外街道东官房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于2019年,备案部门为东河区司法局,2021年曾被自治区评为“维护和谐稳定,喜庆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专项行动先进集体。

(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及先进事迹

1.任斌,男,汉族,中共党员,担任包头市达茂旗司法局石宝司法所所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0年来,始终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社会使命感,关护民生、维护群众利益,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干警的法治理念,成功化解各类矛盾纠纷680余件。2009年被内蒙古自治区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先进个人,2016年获自治区“银牌调解员”。

2.赵雪枫,男,汉族,中共党员,自2019年4月担任沙河司法所所长以来,将人民调解工作主动融入基层市域社会治理,让辖区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等合法诉求第一时间得到解决,赢得了群众的交口称赞。2021年1月被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评为“优秀人民调解员”。

3.陈浩,男,汉族,自1991年开始接触人民调解工作以来,30余年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始终辛勤耕耘在人民调解一线,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无私忘我的精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切实将新时代“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的“新枫桥经验”运用到实践中,破解基层一线矛盾纠纷调解瓶颈,被群众誉为“贴心调解员”。

4.郝丽,女,汉族,2010年8月到青山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业管理股工作,主要负责调解物业类问题各项纠纷,共参与调解案例60余件,其中56件通过人民调解机制解决,恪守职责,积极化解物业与社区的矛盾、业主与物业的矛盾。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381日至87

三、受理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87下班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四、受理电话

04722898058   邮箱:btjcc7149@163.com

特此公告

 

 

包头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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