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9日   作者:办公室    来源:包头市司法局    【字体: 】   阅读:

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实施法治包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及“八五”普法规划纲要为重点,统筹推动全面依法治市、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刑事执行各项工作全面提质提效、打造示范标杆,为包头市重回历史最高水平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1.全面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强化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理论武装更加扎实、领导制度更加健全,纪律规矩更加严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精准有效开展主题宣传。深入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广泛征求党外代表人士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意见建议。

2.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把全面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写入“三定”规定,常态化、全员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组织“民族政策宣传月”“民族法治宣传周”系列活动。全面梳理我市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开展三级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科学稳慎审查、协调、修改法规规章草案,及时修订或废止不符合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突出防范化解涉民族风险,完善民族领域风险化解机制。

3.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坚决纠治和防止“面子工程”和“新形象工程”。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从严从实持续抓好巡察问题整改。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深化“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创建坚强堡垒“模范”支部。开展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行业党建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加强行业组织机构建设和自身建设,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从有形到有效覆盖。

4.统筹推进法治包头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培训必修课。充实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工作,强化定期调度,坚持台账管理,全力推进工作落实。对标国内法治建设先进地区,对表“法治包头”建设目标任务,紧扣“中期”评估问题导向,全面推动法治包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强化市县法治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开展年度法治建设综合督察。

5.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盯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落实,盯住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实重点任务、短板弱项提示提醒和督察督办,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巩固提升工作。建立法治政府建设评估专家库,选择2个旗县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第三方评估和满意度调查。全力支持达茂旗和市生态环境局参评全国示范创建。

6.聚力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公布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推广运用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平台。完善法治审核程序流程、内部管理制度,高效完成全年法治审核任务。进一步发挥“硅产业链法务联盟”和“稀土产业链法务联盟”作用,在促进投资落地、企业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企业合规等方面提供更优法律服务。

7.提供高质量法规规章制度支撑。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相衔接,加强重点领域立法,高质量完成2024年立法计划。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探索建立快速响应机制,推进区域协同立法,扎实做好立法前中后评估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对现行有效政府规章进行清理,维护法治统一;统筹协调立法项目征集,科学提出2025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督导旗县区全面公布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加强“发文、审核、备案”一体联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报送联络机制。

8.全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效能。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适时组织第二批行政执法机关“法治体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行政执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治理。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分类分级分层培训,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培训考试,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

9.强化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持续推进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提高普通程序行政复议听证审理的比率,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会和出庭应诉制度。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重点民生领域案件办理工作。用好行政复议纠错决定、意见书等手段,强化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将调解工作贯穿于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过程,做深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加强行政复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做好“四室”建设。

10.持续优化法律服务供给。推动建成标准化公共法律服务站85个,其中示范站达到30个。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通道,开展法律援助申请“市域通办”,实现“就近申请、一次办结”。全面推进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援调对接”。常态化开展“千名律师进乡村”活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律师团”品牌建设,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率力争实现全覆盖。加强仲裁规范化建设,提高仲裁公信力。加强金融企业仲裁推广力度,开展点对点走访、面对面释法,为企业提供常态化、定制化、专业化服务。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仲裁工作,积极筹备成立国际仲裁院。

11.持续壮大法律服务业。鼓励国内知名律师事务所在我市设立分所,引入先进经验做法,提升我市律师事务所管理水平。积极发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探索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职前培训。年内,执业律师达到1900人;公证员和司法鉴定人分别增加到100人。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队伍结构,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共同体,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12.全力提升普法工作针对性实效性。组织开展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推动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试点工作。以“三单两函一评议”、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评选为载体,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精准落实。推进“互联网+普法”平台建设,新建3个旗县区级法治文化阵地。实施“一地一品牌”群众性普法活动,推动全面开展“守法普法示范旗县区”创建。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嘎查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每个嘎查村(社区)至少培养5名“法律明白人”。

13.强化各类风险源头防范化解。提升市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实体化运行效果。深入推进“四所一庭”协作联动,推动10个乡镇(街道)调委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推动网格化管理与人民调解工作深度融合,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水平。新成立2家商事调解组织,10家律师调解工作室。

14.持续筑牢基层基础。加强法治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审核能力。推动旗县区司法局全部设立法治审核机构。持续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执法执勤设备、交通工具等业务装备建设。推动司法所参与苏木乡镇政府(街道办)法治审核、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复议代办点、立法民意收集工作。

15.加强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持续加强人才引进,注重选拔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人员,不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全面提升队伍专业化能力。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规范选拔任用程序,把政治标准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持续落实好公务员职务职级并行、执法勤务警员序列改革,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深入整治“三多三少三慢”和“慢、粗、虚”问题,自觉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